沈洪兵:整体谋划 全面提升 助力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3-06浏览次数:10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聚焦推动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和实现健康中国战略目标,从整体谋划事业发展、系统重塑治理体系、全面提升核心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加强组织保障等方面对新时期全国疾控事业发展提出了具体的实施路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国家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将牢牢抓住此次国家疾控体系改革的历史机遇,切实推进中国疾控中心现代化发展进程,更好地服务于健康中国建设,履行保障经济社会稳定的历史使命。


强化中国疾控中心战略科技力量培育、人才队伍建设和全球卫生合作等方面的重要职能


《指导意见》提出要强化各级疾控机构核心职能,要“做强中国疾控中心,重点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科学研究、教育培训、全球公共卫生合作等职能”,以适应人民健康需求;同时,提出“中国疾控中心和省级疾控中心加挂预防医学科学院牌子,强化科研支撑和技术保障能力”。中国疾控中心将利用这一改革契机,进一步优化调整“三定”方案,通过同步改革、协同发展,实现中国疾控中心与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相互支撑,各项职能任务全面加强、均衡发展,实现双强双赢的目标。


——加强疾控领域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培育职能。加强科技前沿探索和国家重大战略前瞻布局,充分发挥全国重点实验室的平台支撑作用,承接国家重大科技攻关任务,产出更多原创性的重大成果,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  


——优化疾控人才队伍培养职能。进一步激发和利用中国疾控中心的优质公共卫生现场实践培训资源,大力推动与高校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的合作,开展高层次复合型公共卫生人才培养以及各个层级的实用性现场流行病学专业人才培养。  


——强化全球公共卫生职能。积极参与全球公共卫生治理,利用国家“一带一路”、金砖合作、中非合作机制和平台,发挥中国疾控中心服务国家战略的职责任务,在改革和完善全球公共卫生治理体系、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进程中贡献宝贵的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中国力量。

全面提升中国疾控中心八大核心能力 


《指导意见》对全国疾控体系能力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中国疾控中心将对标对表职能定位,针对疫情防控实践中暴露出的短板弱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推动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各项举措落实落地。  


——提高公共卫生监测能力。进一步优化“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直报网络,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推动医疗机构等信息系统与传染病监测系统数据交换;加强数据联动监测和实时共享,打通多部门数据和信息壁垒;完善预警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协同监测、快速识别、会商通报。  


——加强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升中国疾控中心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的远程和国际支援能力;建设专业化、多场景的应急演训基地,定期开展演练;完善中心的应急物资储备机制。  


——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和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打造以中国疾控中心为龙头、以满足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需求为核心、“全国一盘棋”高效运行的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网络,引领并提升生物安全治理能力;进一步规划健全全国公共卫生实验室检验检测和监测网络,显著提升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  


——提高疾控信息化建设和数字化转型能力。加快疾控工作数字化转型,推进中国疾控中心公共卫生大数据中心的建设和应用,发挥信息、数据的底层支撑作用;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高数据集成、风险识别、智能分析和及时预警能力。  


——提高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建立常态化参与国家科技战略决策机制;集中优势资源和力量,重点加强重大疾病和健康危害因素防控策略措施、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科研攻关;打造一批科技创新支撑平台和重点实验室,提升疾控科技创新能力;支持与医疗机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共建“产学研用”对接平台,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能力。  


——提高公共卫生人才培养能力。加强中国疾控中心与高校公共卫生学院在人才培养、人员互聘、平台共建、数据共享等方面的合作交流,创建校地合作公共卫生人才联合培养基地;持续开展中国现场流行病学培训项目(CFETP),注重公共卫生人才实践能力培养。  


——提高智库战略决策咨询服务能力。组建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委员会,切实发挥在疫情研判、决策咨询方面的关键作用。引导科研工作服务于公共卫生战略决策研究,提升公共卫生咨询服务能力。  


——提高全球公共卫生治理和对外合作能力。加强全球公共卫生应急响应人才培养,积极开展公共卫生领域对外合作和援助,推动对外援助从输血式向造血式转变;调动全国疾控系统力量,积极参与全球公共卫生治理行动,筑牢生物安全屏障。


健全中国疾控中心管理运行体制机制


中国疾控中心将全面遵循《指导意见》提出的各项要求,推动中心人事管理、考核评价、激励机制、业务领导等多方面改革发展,实现体制机制和运行保障新突破。  


——完善补偿激励机制。中国疾控中心将逐步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符合疾控机构特点的运行新机制;按照“两个允许”要求,科学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水平。  


——优化考核评估机制。建立适合中国疾控中心的科学绩效评价体系,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人事任免、评优评先、工资总额和奖励绩效核定等的重要依据;继续完善中心首席专家聘任制度;科学利用55%高级职称岗位指标比例,建立以能力为导向的公共卫生人才评价和岗位聘任机制。  


——建立业务领导机制。进一步提高站位,着眼全国疾控一盘棋,加强对省级疾控中心和区域公共卫生中心的业务领导,以自身改革带动全国疾控体系现代化建设,以上示下引领全国各级疾控机构的改革发展。  


下一步,中国疾控中心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国家疾控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以改革发展为第一要务,以实现健康中国建设目标为导向,以解决当前面临的现实问题为根本,以优化资源整合和要素配置为手段,紧紧围绕疾控、应急、科研、教育、全球卫生等核心能力,凝心聚力、改革创新,努力开创中国疾控中心高质量发展工作新局面,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疾控篇章,为维护人民健康做出更大贡献,为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更大力量。


文:中国疾控中心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 沈洪兵

(转自: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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